為維護國家法律尊嚴與司法權威,力促法院生效法律文書及時兌現,切實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條、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》第二十二條之規定,特發布懸賞公告如下:
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線索的,懸賞金由先舉報的舉報人獲得;聯名舉報的,由聯名舉報人共同獲得、自行分配。三水法院承諾對舉報人的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。